依据国家发改委“发改办高技〔2021〕1022号”文件规定,原“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”名称已于2021年12月底调整为“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”。
故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承担建设的“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 石油石化大数据安全研究中心”正式更改名称为“大数据协同安全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石油石化大数据安全研究中心”,现予以公示。
2023年5月10日